德耐尔节能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任命公告
【压缩机网】德耐尔节能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任命公告
1、根据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选举刘利波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》、《关于聘请刘利波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》。
刘丽波女士是公司董事长,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。本议案自2025年12月4日起生效,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上述选举人持有公司股份2709000股,占公司股本的53.75%,不是违反信托的联合处罚对象。
任命刘丽波女士为公司总经理,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。本议案自2025年12月4日起生效,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上述员工持有公司股份2709000股,占公司股本的53.75%,不是违反信托的联合处罚对象。
(2)任命原因是公司原董事长、总经理余波波去世。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,刘丽波女士被选为公司新董事长、总经理,任期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。
(3)刘丽波女士,女,1982年8月出生,中国国籍,无海外永久居留权,学士学位。2002年4月至2006年5月担任中国电信益阳分公司销售人员;2007年10月至2016年6月担任上海鼎盛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;2010年11月至2016年4月担任爱能捷工业(上海)有限公司执行董事、董事长;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担任德耐尔压缩机制造(苏州)有限公司执行董事;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担任德耐尔压缩机技术(上海)有限公司执行董事;2012年3月至2012年3月担任德耐尔节能技术(上海)有限公司执行董事、董事长、总经理、监事、总经理助理。
2、任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、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;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。
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:刘丽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,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的需要,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。
3、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彭学院、邹平、王玉龙就选举公司董事长任命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。
审查董事会议案后,我们认为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,刘立波女士具有上市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,未发现公司法、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,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止,未解除,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处罚。任命的选举和投票程序合法有效,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。
审查董事会议案后,我们认为: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,刘立波女士具有上市公司经理的资格和能力,未发现公司法、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经理,未被中国证监会市场禁止,未解除,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处罚。任命的提名和投票程序合法有效,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。
4、备查文件《德耐尔节能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》《德耐尔节能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》
德耐尔节能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5年12月8日
